CTJ魔方杯青少年网球排名赛
2024CTJ“魔方杯”青少年网球排名赛
第 站 (CTJ-C100)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州魔方体育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上海鹏迈体育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地点、项目
U10男单(绿球)、U10女单(绿球)、U12男、U12女
*签到截止时间均为比赛开始前半小时
地点:鹏迈网球中心(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855号博绣荟文体园C区)
四、参赛资格
(一)符合年龄条件(计算整数年,即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均可报名U10组比赛,以此类推)均可报名参加。须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外籍运动员须持护照原件,港澳台运动员须持有回乡证原件))经确认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上登记为个人会员(网址: ctj.imcta.cn)。每一站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可在相关网站查询本站赛事积分。
(三)参赛选手不得虚报年龄。如发现虚报年龄者,除取消其比赛资格外,还将对其实施禁赛的处罚。
五、报名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自行登录韵动赛事小程序报名,报名完成后请加联系人微信:19121294717(鹏迈赛事部)进入赛事群。
(二)参赛运动员每参加一个项目报名费为280元。
(三)报名后,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需退出比赛,须于4月12日晚20点前联系客服(微信号/电话号:19121294717)取消报名。若晚于该时间退出,不再退还报名费,以弃赛处理。
六、竞赛办法
(一)各组别预设16签位
(二)超级替补:为使参赛选手获得更好的比赛体验,由主办方招募每个组别4名超级替补选手,若满签,则替补选手无法参赛。如出现开赛前弃赛/未签到/报名人数不足等情况,超级替补选手依据签到先后顺序,缴纳报名费替补参赛。满签后如有意向加入替补行列请及时联系赛事方登记。
(三)种子:
种子设立按参赛人数确定,根据当年积分排名自上而下排出种子运动员,无积分或积分相同以报名缴费先后顺序确定排序先后。
(四)抽签:
比赛采用线上抽签,同单位运动员回避,所有需要回避的运动员请于抽签前告知赛事方。
(五)赛制:
(1)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小组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制;
(3)比赛采用1盘4局制平局决胜制(抢七),3:3进行抢七,抢七先得七分为胜;
(4)比赛采用信任制(无裁判员执裁):
(4-1)、信任制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必须互相信任。
(4-2)、发球员必须在自己的第一发球前大声宣报比分,声音应该大到足够让对手听清。
(4-3)、一局比赛准备开始时,发球员必须在发球前大声宣报局数比分,声音应该大到足够让对手听清;一局结束时双方运动员均有义务宣报局数比分。
(4-4)、运动员只负责呼报自己场地一侧的球;如遇争执,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否则按巡场裁判员或裁判长判定为准。
(4-5)、所有的“出界”球,都必须在球弹地后立刻做出呼报,并且声音大到足够让对手听清。
(4-6)、如果运动员并不能确定球是否出界,那就应该认为球是好球。
(4-7)、如果一个运动员呼报了“出界”后意识到该球其实是个好球时,或者巡场裁判发觉运动员误报,该分应该重赛。如果该运动员已经在前面犯过同样的把好球报成出界球的错误,犯错的运动员丢分;2次以上呼报错误的运动员将被警告及罚分,严重者将被取消成绩及参赛资格。
(4-8)、如果比赛中运动员对对手的呼报不满意,有权请巡场裁判员或裁判长到场监督、解决;双方运动员必须尊重巡场裁判员或裁判长,并无条件执行其裁决;当巡场裁判或裁判长被叫到场处理问题,并做出明确判罚后,双方运动员必须在马上继续比赛,否则按读秒处理。
(4-9)、信任制比赛中,场上运动员的教练员、家长、队友、朋友或其代理人在场外不得有任何影响运动员呼报或鼓动运动员对抗巡场裁判或裁判长的行为,否则巡场裁判或裁判长有权要求其离开赛区并做出处罚;所有在场外喧哗、吵闹、呼报、评议等行为均被视为扰乱比赛,巡场裁判员或裁判长将会对该行为作出判罚。
运动员如果不遵守上述程序,将被视为有意干扰比赛或非体育道德行为,而可能被按照本竞赛规程有关条款受到处罚。
(5)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裁判长或赛事监督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
(6)巡场裁判制:比赛采取信任制,若场上发生争议,请第一时间联系巡场裁判;半决赛及决赛设临场裁判,辅助完成比赛。
(六)赛事纪律规范:
为规范赛场纪律,创造优良比赛环境,请各参赛运动员和参与人员遵守。
(1)、每名参赛者可有1名家属随行进入场地;比赛期间随行人员应保持安静,不得指导选手和干扰比赛,否则赛事督导有权请家长离开场地,或判罚该名选手失分直到输掉整场比赛。
(2)、比赛期间,任何人士在比赛场地范围内做出任何干扰或妨碍比赛的行为均属违反赛事纪律,巡场裁判及裁判长有权按其行为做出处罚;任何形式的场外指导或呼喊均属严重违规,巡场裁判有权对其行为做出警告、罚分、驱逐、取消成绩及列入黑名单;任何企图挑战裁判员、裁判长的行为均属严重违规,如发生该行为,赛事组委会立即驱逐其离开比赛赛区,列入赛事黑名单及通报其各省份地区网球协会。
(3)、本次赛事采用信任制比赛,各参赛运动员应谨守诚信、公平的体育精神,按实际比赛结果报分。如出现比赛纠纷,应立即向巡场裁判报告,由巡场裁判或裁判长做出最终赛果决定,运动员无条件服从巡场裁判的判定。
(4)、如参赛运动员违反赛事纪律,将会按其行为扣减比赛得分、比赛积分;如参赛运动员家属违反赛事纪律,将会按其行为扣减参赛运动员比赛积分;如教练员违反赛事纪律,将向其所在地区各级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及网球协会通报。
(5)、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需亲自到比赛签到处按要求时间签到,未签到按弃权处理;每场比赛热身不超过 3 分钟。如巡场裁判叫场 10 分钟后运动员未到场,视为该场比赛弃赛。所有时间,以到达签到处签到和到达比赛场地为准,其他任何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一律不作为签到和检录的依据。
(6)、参赛运动员签到后,请迅速到达比赛场地候场,听侯巡场裁判员点名进入比赛场地比赛。赛事组委会及巡场裁判员没有责任在比赛现场寻找运动员参赛,运动员误场的任何理由将不会获得理解和解决。
(7)、参赛运动员的连场休息时间按 10 分钟计算,超时作弃权处理;参赛运动员的受伤暂停时间按 5 分钟内计算,超时作受伤弃权处理。连场比赛是每一名运动员都可能遇到的情况,现场巡场裁判员不会为此照顾任何一名运动员,请各运动员根据自身身体情况谨慎报名参赛。休息时间到时后,巡场裁判员马上进入比赛时间倒计时,超时者取消比赛资格。
(8)、赛事组委会有决定赛事纪律判定的最终决定权。
七、竞赛奖励
(一)各组别前 4 名有荣誉证书;
(二)按《中国青少年网球积分系列赛管理办法》CTJ-C100 级别授予积分;
(三)前四名给予物质奖励;
八、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
为了展示参赛选手形象,自愿无偿提供给主办单位在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作为参赛条件之一,所有参赛人员需自行购买保险并同意放弃在比赛中受伤或遭受损失(往返途中或比赛过程中)向比赛主办单位和地方政府索赔的权利。
九、陪同人员不良行为
任何时候,特别是参赛人员到达赛区或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不得有任何对主办方、赛事、其他选手、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有此言行者,取消其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不良记录并公布。
十、条款执行
请各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认真阅读本竞赛规程、了解本竞赛规程的各项条款;报名参赛即视为同意本竞赛规程,并遵守本竞赛规程的所有条款及附件。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赛事主办方所有。